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我持有核电有几年了。目前核电在建机组四台,我想问一下,海南昌江二期我们是否参股,华能石岛湾是否参股,霞浦快堆是否控股?在建的四台机组应该不包括这吧?核电收购中核汇能实际上这个模块放到核电不利于公司专注发展核电,挣快钱不是核电人的品格。希望控股股东能够考虑小股东的诉求,以后尽可能采取配股的方式,增发后免不了几个来割韭菜的投机机构,七月初就可以看到结果,但愿多虑。
董秘回答(中国核电SH601985):
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目前在建的四台机组包括福清6号、田湾6号和漳州1、2号机组。海南昌江二期公司参股49%,华能石岛湾公司参股10%,霞浦快堆是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项目,公司受其委托负责建设和运营。 2016年9月,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将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纳入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公司认为,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同属清洁能源,具有很好的协同、互补效应,一方面可借助可再生能源发展大势和现阶段有利的时间窗口,利用央企上市公司的品牌、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取得良好经济回报,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作为公司核电主业的有益补充,利于打造公司清洁能源供应商的市场形象,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关于增发,公司是综合考虑资金需要、融资成本和市场环境等因素,择优选择的融资方式,目的是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营业绩,给股东更好的回报;同时,公司也采用了多种方式增加增发引入的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促进其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共享公司发展的红利。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