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董秘您好,作为一个很小的股东,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公司定增方案为何自定自否,此次向大股东低价定增,是否涉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如果中小股东都采取诉讼公司维权,公司将如何应对?公司坐拥优质旅游资源,为何不做优做精,而热衷于多处参股收购,小赚大亏,搞资本运作,不考虑收益的投资与送钱何异?公司常年贷款居高不下,大股东有无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作为公众公司,管理层对标职业经理人德行自我评价如何?
董秘回答(桂林旅游SZ000978):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与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相关政策的内容存在一定差异,且证监会对于战略投资者参与定增政策趋于严格,经综合考虑,公司终止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司本次再融资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提高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为以后公司的资本运作留下空间,夯实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 截至2020年1月12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4.30元/股,已低于拟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4.43元/股。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事务所均出具了《桂林旅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审核报告》,与公司年度报告同日披露,敬请查阅。 公司将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查找和分析原因,尽力提高对投资者的回报。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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