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登记时间是2020年9月4号,而公告发布日期已经是2020年9月4号晚,请问公司就是这样藐视中小投资者吗?是否恶意阻止投资者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董秘回答(高鸿股份SZ00085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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