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网络传贵司将与德国大众汽车合作,并转让20%的股权给大众,请问是否属实,谢谢
董秘回答(国轩高科SZ002074):
您好,请关注公司公告及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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