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充分注意到贵公司在10月17日互动中的回复。1、请问贵公司对前三季度业绩不作预告,是由于贵公司不具有“(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三种情形而不予预告,还是依据“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规定中的“可以”,从而公司认为可以不进行预告?2、依据媒体的报道,公司上市前涉及财务做假,请问公司有否对相关媒体提起诉讼?
董秘回答(三美股份SH603379):
是否进行业绩预告属于重大敏感信息,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办理。公司财务信息请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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