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你好!证监会致公司的可转债发行核准函落款时间是2018年12月27日,有效期是6个月。而公司至今未发行可转债,是否可以理解为该可转债发行事项已经取消了,为什么没有公告?
董秘回答(交通银行SH601328):
感谢您的提问!2019年6月21日召开的交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还审议批准将A股可转债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20年6月28日。关于可转债发行事宜,请留意交行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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