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芒汇河47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在开工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责令改正,被处以44万元罚款。
不久前,中国能建全资子公司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的6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也被罚,金额为88万元。被罚原因是项目接入系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在开工前均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据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显示,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被罚原因是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及《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及罚款人民币44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能澜沧江公司)是华能集团重要的清洁能源资产,而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是由华能澜沧江公司间接控股的孙公司。
“十四五”期间,华能澜沧江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增长超5倍,新增并网投产新能源规模在云南排名领先,已发展成为拥有中小水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多种能源形式的现代化绿色电力企业。2024年,华能澜沧江公司计划新开工新能源项目45个、装机规模超300万千瓦,新能源基建投资将超过100亿元,全力冲刺“十四五”新增投产1000万千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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