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 鹏鹞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称,2024年2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无 锡 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8日,公司收到王洪春家属通知,王洪春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4年3月8日,公司收到王洪春先生家属通知,王洪春先生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公告表示,王洪春目前未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溯公告,2月8日晚间,鹏鹞环保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家属的通知,王洪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鹏鹞环保2月8日公告截图
据鹏鹞环保微信公众号显示,2月6日,鹏鹞环保集团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会议在宜兴总部召开,作为公司实控人的王洪春也参加了该会议,并在会议上对2023年工作作出点评。
鹏鹞环保是一家环保水处理行业的全产业链 综合 服务提供商。公司官网显示,鹏鹞环保创立于1984年,已完成各类投资建设项目2000余项,是国家级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环保骨干企业。另有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于2018年1月5日登陆 创业板 ,创始人为王洪春、王春林兄弟。
王洪春涉嫌内幕交易的具体情况,目前尚未知晓。据公开资料显示,王洪春于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王洪春1984年4月开始从事环保水处理行业,创办宜兴县高塍建筑环保设备工业公司。王洪春曾任宜兴县高塍建筑环保设备工业公司经理、宜兴市鹏鹞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亚洲环保执行总裁、承包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鹏鹞环保总经理、董事长。
鹏鹞环保财报披露,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7亿元,同比减少8.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亿元,同比增加7.97%;扣非后净利润为2.06亿元,同比减少19.16%;基本每股收益0.41元。二级市场上,截至3月8日收盘,鹏鹞环保报4.58元/股,当前总市值约3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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