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存在虚构交易情形?*ST斯太(维权)再次收深交所关注函 来源:界面
2月19日,深交所对*ST斯太下发关注函。关注函显示,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等函件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称,公司2020年12月仅向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跃新能源”)销售了发动机及配件,实现销售收入7,735.00万元;而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0年12月向沈阳天眼智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凯跃新能源等三家公司销售了发动机及配件,实现销售收入7,735.00万元。公司在2021年2月5日向深交所提交的关注函回复初稿中称,2020年12月公司向前述三家公司进行了销售;但公司拒绝披露关注函回复初稿并申请延期披露,直至2月10日才披露《回复公告》。
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业绩预告》及2021年2月5日向深交所提交的关注函初稿均明确2020年12月公司向三家公司进行了销售,且合计销售金额为7,735.00万元;但《回复公告》中销售对象仅为一家公司,销售金额却仍为7,735.00万元的原因,是否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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