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行情出现调整?抓紧上车机会!【点击立即开户,别错过下一波大行情!】
原标题:股票抵债! ST昌鱼第一大股东或将变更为中融信托 来源:资本邦
10月21日,资本邦获悉,ST昌鱼(600275.SH)公告称,2020年10月19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京04执1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华普集团持有公司股票8000万股过户至执行申请人中融信托(代表其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抵偿应支付的债务贰亿捌千肆佰万元。中融信托可持本裁定书前往登记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据悉,中融信托与华普集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院作出的 京民初12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融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0年5月8日立案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中融信托对被执行人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股票8000万股享有质押权。
执行过程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其在先冻结的被执行人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股票8000万股移送给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10时至2020年10月10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第一次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股票8000万股,结果流拍。本次拍卖该8000万股股票的保留价为284,000,000元。第一次拍卖流拍后,案件申请执行人中融信托申请以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284,000,000元接受上述财产抵债。
截止目前,ST昌鱼控股股东华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5,671,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7%。
在华普集团所持ST昌鱼股份按照上述《执行裁定书》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股份将减为25,671,418股,占公司总股本5.05%,中融信托将持有ST昌鱼80,000,000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2%,成为ST昌鱼第一大股东。
另外,在此次申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中融信托合计申请执行的股份为88,479,418股,占总股本17.39%。截至公告日,法院尚未对剩余8,479,418股作出裁定,该部分股份占总股本1.67%。
ST昌鱼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该裁定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行及生产管理产生影响,但该裁定的后续实施,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头图来源:图虫
转载声明:本文为资本邦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为侵权。
风险提示: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关键词: ST昌鱼 600275.SH 中融信托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