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近日,*ST大控公布诉讼最新进展,公司近日接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ST大控维权入口)
公司大股东长富瑞华与自然人陈某签署金额为14,000万元投资协议书事宜,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
自然人陈某于2018年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润德富城,润德富城申请对长富瑞华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了冻结及轮候冻结,并向法院申请对本公司在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后革街411号11439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进行冻结。
案件现处于诉讼的执行阶段。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ST大控名下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和两处房屋,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竟买公告》拍卖上述标的。评估价人民币 14,496.33 万元,起拍价人民币 14,496.33 万元,保证金人民币 1,400 万元,加价幅度 50 万元。
裁定事项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ST大控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五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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