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9月7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信文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文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信文资管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尽调报告中的部分风控措施未落实到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信文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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