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一(300356.SZ)公告,公司此前于2012年取得将军大道128号100亩土地,该土地属于“工业用地”性质。按规划,仍有约3.2-3.6万平的建筑未完成,规划建设工业厂房和中试楼,涉及土地面积约40亩。公司计划合作开发未完成土地。
公司(甲方)于近日与江苏中保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计划通过推进公司园区低效土地的使用效率,与中保企业合作成立低效土地开发管理公司。拟采用合建合营的运作模式,即公司提供建设土地及规划方案,中保企业提供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与中保企业共同成立运营公司对合建项目进行经营管理。
协议约定,以甲方作为发起人注册成立的开发管理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简称目标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双方出资分别为:甲方以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70亩土地及其地上存量房作价人民币2亿元,其中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认缴出资额,拥有股权比例为66.7%,剩余部分计入应付项;乙方按70亩土地规划标准出资建设其闲置的40亩施工建设工程,且先行垫付项目工程所需支付的建筑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超出,其超出部分由目标公司进行支付。此项费用按最后审计数值为准。),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其中1000万元作为认缴出资额,拥有股权比例为33.3%,剩余部分计入应付项。厂房建设完成后,或是销售,或是租赁,产生收益后,目标公司除支付税费及综合管理费外,优先支付甲方2亿元,其次为乙方的建设投资款1亿元。
据悉,本次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土地合作开发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的存量资源,提升资产运营效率。若后续具体项目落地,将提升公司的土地利用率、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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