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0日丨中国新华电视(08356.HK)公布,2018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香港)订立第三次补充契据,据此,公司与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香港)同意修订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
根据第三次补充契据,待第三次补充契据所载的先决条件达成后,可换股债券的到期日将延长至2020年12月9日。
公告日期,累计本金金额1.4亿港元的部分可换股债券已获兑换为约7.14亿股股份。公告日期,本金金额约2.57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仍未兑换。
公告日期,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香港)持有约11.89亿股股份的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9.31%。故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0.07(1)条,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香港)为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因此,根据GEM上市规则,根据第三次补充契据拟作出的第三次修订条款构成公司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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