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发起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微博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新迅达(维权)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4年12月27日,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下称:新迅达)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成华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新迅达、吴成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1月至8月,新迅达通过碳酸锂委托加工、锂辉石采购等形式与关联方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肥城市明瑞工贸有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96,663,206.37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9%。其中2023年1月至6月,新迅达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96,548,306.37元,期末余额44,171,094.48元,分别占2023年半年报记载净资产的6.11%、2.7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迅达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7,555,279.40元,占2023年年报记载净资产的2%。新迅达未及时披露前述资金占用情况,也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对前述资金占用情况予以披露。我局决定:对新迅达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新迅达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条件为:
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买入新迅达股票,且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新迅达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责任编辑:韦子蓉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