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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维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82023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罗普特维权入口)
罗普特《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920.54万元,同比减少76.64%;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0194.96万元,同比减少329.17%;归母扣费净利润为亏损21792.91万元,同比减少484.48%。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次中国证监会介入立案,罗普特具体涉嫌哪些违法违规事项,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宝明律师指出,暂定于2023年5月17日之前买入罗普特(代码:688619)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准备材料办理索赔预登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维权股民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营业部章的交易对账单;
3、加盖营业部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本文由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吴宝明律师,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曾在高校担任法学教师,先后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安迪律师事务所执业)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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