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发挥“第二支箭”的作用 为民企发债提供增信支持
6月29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服务质效有关事项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提到,要发挥“第二支箭”支持作用。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综合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信用联结票据(CLN)、担保增信、交易型增信等多种方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加强对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现代产业以及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对外开放等领域发债融资服务,提高相关发债企业项目注册发行评议服务运转效率。
保利发展拟向银行间协会申请注册发行100亿普通中期票据
6月29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查询,保利发展董事会通过《关于注册发行10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向银行间协会申请注册100亿元普通中期票据,分期发行;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上述注册事项,以及后续发行中期票据的全部事宜。
公告显示,包括决定中期票据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发行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发行与上市场所、专业机构的选择、回售与赎回方式等;
此外,董事会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阳光城及董事长林腾蛟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警示函
6月2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警示函。
警示函指,阳光城于2020年10月20日对济南兴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平潭兴祁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29462万元借款事项作出差额补足担保承诺。
该笔担保未经阳光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阳光城迟至2023年4月29日才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阳光城于2021年7月21日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25,000万元股权投资款及收益作出差额补足担保承诺。
该笔担保均未经阳光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阳光城迟至2023年4月29日才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公告显示,林腾蛟作为公司董事长,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应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阳光城、林腾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阳光城表示,公司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化解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兴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并确认放弃依据判决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公司应承担责任的追索权,且不再追究公司与上述纠纷相关的偿还义务、担保和赔偿责任;对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差补担保事项,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自查并已与债权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洽谈,还在共同推进,争取尽快以合理的方式妥善解决。
建发股份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资85亿 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
6月29日,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问询函提到,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不超过3.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请发行人明确本次配股比例和数量。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8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问询函请发行人结合日常营运需要、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率等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的必要性及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问询函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与合理性,最近一期末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并完善相关风险提示;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逐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公司各期大额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
问询函请发行人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仲裁,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的影响,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等相关问题。
请发行人说明境外销售具体分布情况,外销主要客户情况,境内境外销售金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结合报告期内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外销收入的匹配性说明境外销售的真实性;汇率变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请发行人说明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指标是否处于合理区间内;最近一期末银行授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和还本付息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债务违约、逾期等情况;结合目前公司负债规模及结构、货币资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外部融资能力等,量化分析公司的短期、长期偿债资金安排,是否面临较大的债务偿付风险,并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请发行人结合公司相关业务经营情况、相关房地产周边区域价格、租金及出租率变动趋势说明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陆家嘴配股募资66亿元申请获证监会同意注册
6月29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陆家嘴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陆家嘴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批复内容包括:同意公司向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78,734,01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6亿元的注册申请。
华侨城拟发行不超25亿元中票 用于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
6月29日,北金所披露了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注册文件。
观点新媒体获悉,本期中票基础发行金额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合计不超过25亿元,其中品种一不超过10亿元,品种二不超过15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品种一为2+N(2)年期,品种二为3+N(3)年期。
债券的发行日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4日,起息日为2023年7月5日,首个票面重置日,品种一为2025年7月5日,品种二为2026年7月5日。
债券的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0亿元用于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用于偿还“23华侨城SCP001”。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累计发行债券合计人民币2642.15亿元,美元16亿元,待偿还债券余额人民币599.8亿元及美元8亿,包括华侨城集团本部超短期融资券35亿元、中期票据170亿元、资产支持票据2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215亿元、公司债35亿元,以及子公司华侨城股份公司债62.6亿元、华侨城(亚洲)8亿美元永续债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7亿元公司债、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10亿元、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5.2亿元。
三湘印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6月29日,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公告显示,深交所对三湘印象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据了解,三湘印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