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华夏时报
5月1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对东莞证券及相关人员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作为泉为科技(维权)(300716.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东莞证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作为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责任确保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持续督导。然而,其可能出于某些不正当的动机而故意忽视应尽的职责或其内部管理不严格,导致东莞证券未能充分履行这些职责。
“这反映出东莞证券在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方面可能存在严重问题,这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他续称。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东莞证券9年IPO“长跑”再次被中止,并开始冲刺公募赛道。不过,其总裁潘海标因工作调动,离任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这或会影响公司公募发展进程。
被出具警示函
据本报此前报道,泉为科技于2023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3年8月23日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经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其原控股子公司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立供应链”,现已更名为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开展以船运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贸易业务,经柯永进等人介绍,与茂名市茂南钻达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邦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谦石化有限公司、茂名市富达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创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翼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金鑫银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珠海润盛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供应商签订二甲苯采购合同,开展38批次交易。
不过,上述供应商和客户存在明显异常关系,租船合同、运输单据虚假,采购、销售环节均无货物实际交付航运运输,购销货款存在资金循环情况。
而泉为科技将上述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度泉为科技虚增业务收入5.57亿元、营业成本5.52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0%、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4亿元、营业成本3.40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因而,泉为科技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24年5月6日收到深交所对泉为科技相关当事人出具监管函,深交所还对泉为科技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而东莞证券作为泉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东莞证券未对上市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交易真实性审慎核查,同时,未按规定完整填报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东莞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37号)的相关规定,姚根发、杨娜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东莞证券、姚根发及杨娜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科方得智库研究负责人张新原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些违规行为可能危害公司的声誉和信誉,降低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募之路能否顺利?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
2015年东莞证券递交了首发上市申请资料并获受理,但或因持有其40%股权的锦龙股份实控人杨志茂涉及行贿案件,使得东莞证券受到牵连,2017年5月其暂停了IPO进程。直到2021年2月,证监会恢复对其的审核,2022年2月,东莞证券首发过会,但最终未拿到上市批文。
2023年,东莞证券再次冲刺IPO,不过由于东莞证券暂缓提交IPO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东莞证券IPO审核自2024年3月31日起进入中止状态。
据最新招股书披露,近年来东莞证券业绩总体呈现下滑趋势。2020年至2022年度以及2023年上半年,东莞证券营收分别为31.65亿元、37.01亿元、22.99亿元和10.8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82亿元、9.96亿元、7.91亿元和3.53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7.79亿元、10.00亿元、7.81亿元和3.52亿元。
另外,东莞证券预计其2023年前三季度收入下降2.27%至11.58%,归母净利润减少18.89%至26.62%。
“从财报数据来看,公司业绩的持续下滑确实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这可能是受市场环境的变化、竞争加剧、成本控制不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公司需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来扭转颓势。比如加强市场调研,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降低运营成本等。同时,公司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执行主任袁帅对本报记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证券正在冲击公募赛道。在其2023年3月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东莞证券透露,其已经启动了基金管理子公司的申请工作。4月1日,东莞证券申请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材料已经成功获得了证监会的接收。4月9日,又收到了补正通知。
不过,5月6日,东莞证券公司总裁潘海标离职,其还同时离任公司正在筹备中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职务。
而这是否会影响东莞证券对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袁帅认为,“总裁和总经理的离职可能会引发公司内部的不稳定,影响到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此外,由于他们离职的时间点正值公司筹备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关键时期,这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筹备工作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但江瀚指出:“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计划会因此取消。公司可以寻找新的合适人选来接替潘海标,确保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潘海标的离职,投资者需要关注公司如何妥善处理这一变动,确保公司的运营不受太大影响,也需要关注新任领导层的组成和他们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
就相关问题,本报记者致函东莞证券,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责任编辑:王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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