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中交地产6月19日晚间发布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5166.4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资净额约4.38亿元。
鉴于公司此次定增实际募资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根据实际募资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其中,长沙凤鸣东方项目拟投入金额由8亿元缩减为1.57亿元,天津春映海河项目由3.40亿元缩减为2.77亿元,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7.40亿元缩减为395.46万元,取消武汉中交澄园项目募投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表示,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家,其中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认购约2583.24万股,获配金额约2.22亿元;诺德基金、财通基金、国信证券等其它12家对象分别认购11余万股至471万余股不等。发行完成后,地产集团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投资者限售期6个月。
本次发行结束后,中交地产控股股东仍为地产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资产结构将更加合理,财务结构更加优化,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巩固提升行业地位。(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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