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年06月07日 02:0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高能”),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中色”),

内江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高能”),

云南京源环境产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京源”),

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高能”),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科”),

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水处理”),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靖远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其中续授信担保额度14,000万元,新增授信担保额度5,000万元;

本次为高能中色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为续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内江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云南京源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新沂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江西鑫科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天津水处理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续授信担保额度1,000万元,新增授信担保额度1,00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4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靖远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72,300万元,为高能中色提供担保余额为29,412.65万元,为内江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91,520.62万元,为云南京源提供担保余额为0,为新沂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23,600万元,为江西鑫科提供担保余额为90,000万元,为天津水处理提供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83,04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7.2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71,90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6.01%。截至2024年4月30日,江西鑫科、天津水处理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4,000万元,授信期限2年,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西区广场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高能中色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3,5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3,500万元,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高能中色其他股东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江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期限36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若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等于债权确定之日,则该笔债务保证期间为债权确定之日起三年;若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债权确定之日,则该笔债务保证期间为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内江高能其他股东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京源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9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9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五)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沂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徐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江苏银行徐州分行与新沂高能之间自2024年6月11日起至2027年5月27日止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六)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鑫科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方式为回租,租赁总额为50,000万元,租赁期限60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0万元,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水处理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天津水处理其他股东未为上述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18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4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788,000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14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98,000万元);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40,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4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靖远高能、高能中色、新沂高能、江西鑫科、天津水处理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根据《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1,000万元调剂给内江高能、400万元调剂给云南京源。综上,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77886570XE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注册资本:11,5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靖远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公司名称: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7948544376

法定代表人:李爱霞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肃电投永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侧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批发零售。

高能中色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约50.74%的股权,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9.26%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公司名称:内江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00MA686RW647

法定代表人:熊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梧桐路1号一幢1单元28楼9-14号

成立时间:2019年2月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金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内江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69.839%的股权,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0.147%的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其0.014%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公司名称:云南京源环境产业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0346599831F

法定代表人:李文政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天庆路滇西水泥厂宿舍3组团10栋A单元1-2

成立时间:2015年1月6日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及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京源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五)公司名称: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0CQ6B5G

法定代表人:吴健

注册资本:17,65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沂市双塘镇袁湖村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7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沂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六)公司名称: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7MA35J7P41B

法定代表人:柯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鑫科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七)公司名称: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RWPD2F

法定代表人:龙少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郑州道139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2-3(二层)-07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水处理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68.60%的股权,自然人李骎持有其6.86%的股权,自然人龙少鹏持有其6.762%的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其17.778%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靖远高能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审计费、查询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靖远高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西区广场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高能中色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全部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四)内江高能向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若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等于债权确定之日,则该笔债务保证期间为债权确定之日起三年;若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债权确定之日,则该笔债务保证期间为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和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过户税费、律师费、代理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五)云南京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9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六)新沂高能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七)江西鑫科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八)天津水处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九)天津水处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截至2024年6月6日,上述担保事项所涉综合授信、贷款、融资租赁及相关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4年4月30日,靖远高能、高能中色、内江高能、云南京源、新沂高能、江西鑫科、天津水处理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80%、62.09%、65.30%、46.96%、59.79%、80.60%、79.14%,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及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高能中色其他股东、内江高能其他股东、天津水处理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高能中色其他股东为非上市公司、内江高能其他股东为非上市公司或持股比例低且未参与实际经营管理的上市公司、天津水处理其他股东为自然人或合伙企业,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上述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均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5,926,770票,反对7,615,238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823,117.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8.5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817,481.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7.90%;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83,04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7.2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71,90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6.0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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