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耀光学终止创业板IPO 原拟募资4.6亿广发证券保荐

丹耀光学终止创业板IPO 原拟募资4.6亿广发证券保荐
2024年06月06日 10:42 中国经济网

转自: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6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丹阳丹耀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丹耀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受理了丹耀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丹耀光学向深交所提交了《丹阳丹耀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丹阳丹耀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丹耀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丹耀光学主营业务为精密光学元件和功能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球面光学元件、平面光学元件及各类光学功能组件等精密光学产品,主要应用于医疗与生命科学、工业检测与控制、望远与观瞄等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洪直接持有公司40.00%股权,且分别通过天禄投资、曲阿投资和凤美投资控制公司7.09%、4.37%和1.05%表决权。袁志清直接持有公司27.06%股权。2021年5月,袁志清与王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达成致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袁志清根据王洪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36个月。综上,王洪合计控制公司79.57%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丹耀光学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981.65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46,279.95万元,用于精密光学元件生产基地项目、光学功能组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丹耀光学本次的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梁鑫、朱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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