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5月25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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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4-03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发布《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3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议案:(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志刚)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春晖)

(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银娣)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1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ls2024-013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1、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9层战略与证券事务部。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文骏、王冠

电话:(025)84552601、84552680

传真:(025)84552680

邮编:210012

(三)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4-03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线上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简介

2024年5月11日,公司对外披露《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ls2024-032)。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视频、图文展示及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周建军先生,董事、总裁张靓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刚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文骏先生,总会计师孙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李文骏先生主持,周建军先生致辞。各位参会嘉宾与投资者进行了线上互动,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回答。

二、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复

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复如下:

1、请问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哪些?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有:规模渠道及商业网络优势、客户综合服务优势、仓储及物流配送优势、信息化管理优势、集成化供应链体系优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谢谢。

2、公司年报说资产负债率74.46%,同比下降4.36个百分点,想了解下降的原因,谢谢。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在于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控及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加快回收货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谢谢。

3、请问药品集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药品集采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公司关注到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该通知提出继续大力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明确行业预期,持续巩固改革成果。国家组织的“药品集采”至今已落地实施九批,未来将继续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由于医药批发业务的盈利来源于进销差价,“药品集采”政策实施后集采目录内药品的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公司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约定采购价格等方式尽量维持毛利率稳定,但集采目录内药品毛利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前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目录覆盖公司药品品种低于3%,同时公司通过引进新药、增加医疗器械销售占比、扩大与下游客户合作等方式增加主营业务收入,降低“药品集采”对公司医药批发业务的影响。另外,由于“药品集采”未中标的品种在公立医院销售受限,前述药品会以零售药店作为主要销售渠道,零售药店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将随之提升,有利于公司医药零售业务和公司医药批发业务中对社会零售药店的批发业务。故“药品集采”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负面影响。谢谢。

4、您好,请问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是什么原因?公司产品线上渠道发展情况如何?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提质扩面及常态化推进的医改背景下,公司经营集采品种较全,“药品集采”政策实施后集采目录内药品的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公司2023年度毛利率同比下降。

公司采取自营及依托第三方平台的方式,O2O和 B2C 电商业务在零售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推广复制,同时公司同步推动立足中药代煎代熬业务的“互联网+中药药事服务”平台和实现供应链协同服务的批发业态 B2B 电商平台建设,发挥公司品牌影响力及区域资源优势,积极开发并实施以客户为核心、以健康管理服务为特征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结合医药“互联网+”业务开展,公司积极探索实践南京医药电子处方共享平台项目和患者服务平台(含DTP云药房业务平台)项目,努力提升在健康管理服务方面的能力及水平。2023年公司医药电商业务较上年度增长19.53%,谢谢。

5、您好!我关注到公司华证ESG评级仅是B,总体表现在行业内并不突出。特别是在ESG的环境领域上,您能否分享一下公司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具体措施和目标?谢谢。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ESG是关注企业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非财务因素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公司2023年5月已成为中国医药商业协会ESG分会首批入会企业,将继续规范治理,践行好国资控股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贯彻好国家关于绿色发展的要求,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谢谢。

三、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说明会如涉及对行业的预测、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内容,不能视作公司或管理层对行业、公司发展或业绩的承诺和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衷心感谢长期以来支持及关心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欢迎投资者继续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互动交流。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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