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8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3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442.630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12,462,44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06,516,951.24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505,945,496.76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486761_J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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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6,055,194.43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8,739,107.34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86761_J02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亦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该议案已经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调整后,公司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依规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本次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4620078801100001150)、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99901347301090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银行账号 3705016666600000229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4620078801000001151)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结余银行利息合计人民币10,868.29元转入公司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前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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