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5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18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截至2024年5月24日,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19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500人。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6次,涉及从业人员33名,未收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程端世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承办过嘉澳环保渤海化学、路桥建设、金洲管道等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智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2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协和路19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4日

至2024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至8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议案9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4年5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如下:

1、 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3、登记地点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4、登记地点交通:地铁2 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 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 路

5、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6、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2)邮政编码:200023

(3)联系电话:021-63600606,23296400

(4)联系传真:021-53188660*6400

(5)电子邮件: ir@ldjt.com.cn

(6)联系人:李女士、田先生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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