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监事3人,实际参与审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审议程序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长宁大道与宁西路交口西北角办 公楼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4日
至2024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6、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01关联股东李健益、杨勇光、孙刚伟回避表决;议案10.01关联股东何倩嫦回避表决,议案10.02关联股东合肥朗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4关联股东李健益、杨勇光、孙刚伟、易庆锋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前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长宁大道与宁西路交口西北角办公楼4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6月12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长宁大道与宁西路交口西北角办公楼4楼
邮政编码:231201
联系电话:0551-65771661
联系人:张辰辰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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