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5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科技二路125号公司武汉管理部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余爱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华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关于预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刘长来、路明占回避表决。

议案14: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刘长来、路明占、孙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元超、王凯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骆驼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骆驼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4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刘长来先生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改选如下: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为:刘长来、夏诗忠、黄云辉,其中主任委员为刘长来;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沈烈、余宏、刘长来,其中主任委员为沈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余宏、沈烈、黄云辉、夏诗忠、刘知力,其中主任委员为余宏;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黄云辉、余宏、沈烈、刘长来、刘知力,其中主任委员为黄云辉。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对副总裁候选人邓国强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副总裁候选人邓国强先生的简历,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邓国强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邓国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5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6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夏诗忠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国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邓国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邓国强先生简历。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

邓国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1月至2016年5月在武汉非凡电源公司任生产经理、生产副总经理,2016年5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骆驼集团华中蓄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公司铅酸板块全球制造部负责人;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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