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56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3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37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1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8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11.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子议案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子议案12.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2.0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2.0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2.04《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杨宵律师、张鑫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性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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