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尚志市一林场大批国家二级保护树种被砍伐,当地村民质疑监管存在疏漏

黑龙江尚志市一林场大批国家二级保护树种被砍伐,当地村民质疑监管存在疏漏
2024年05月17日 20:17 市场资讯

  黑龙江尚志市一林场大批国家二级保护树种被砍伐,当地村民质疑监管存在疏漏

  来源:沈阳日报指尖新闻客户端

  指尖新闻高级记者 刘强

  日前,黑龙江省尚志市帽儿山镇多位村民向指尖新闻投诉,称东北林业大学帽儿山实验林场(下称帽儿山林场)内有大批大胸径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水曲柳被砍伐,他们质疑当地林场和执法部门未能尽到监管责任,导致出现了以“抚育伐”为名实施“盗伐”的现象。

  △水曲柳被砍伐后留下的根桩(记者 刘强 摄)

  5月16日,指尖新闻记者到尚志市实地核实时发现,帽儿山林场内确实存在大量水曲柳近期被砍伐后留下的根桩。尚志市林草局未正面回复指尖新闻的采访。

  举报:大批“国保”水曲柳疑似被“盗伐”

  据投诉人介绍,2024年3月,帽儿山林场附近的村民发现,有人在林场内大规模砍伐林木,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水曲柳。

  △林场内存放的大批水曲柳树干(当事人供图)

  在投诉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中,指尖新闻记者看到,视频最早的拍摄时间是今年3月,当时林场内的积雪尚未融化。视频中,一处作业场地里存放了大批加工后的水曲柳树干,其中部分水曲柳的直径在40厘米左右。而在几张对水曲柳根桩的测量图片中,最粗的一个根桩的直径达到了56厘米。投诉人称,这种直径在60厘米左右的水曲柳,树龄应该在百年左右。

  △新被采伐的水曲柳直径达56厘米(当事人供图)

  投诉人还告诉记者,2024年1月,帽儿山林场有限公司对外发布公告,对辖区内森林抚育和风灾木清理等生产的木材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对外销售,但他们查访发现,林场内大量的风灾木并未被清理,被砍伐的大都是正常生长的大胸径林木,这并不符合“抚育砍伐”中“砍小留大”的基本原则;而且,采伐水曲柳这种“国保”级树种,采伐单位应该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他们还了解到,现场实施砍伐的并不是林场的工作人员,而是购买木材的当事人,这本身也是违规操作。另外,根据正常的砍伐流程,被砍伐的林木应该被运输到林场的储木场进行“二次检尺”,但帽儿山林场此次砍伐的林木都没有经过“二次检尺”就被直接运走。综上,投诉人怀疑此次采伐作业存在“偷梁换柱”,涉嫌“盗伐”,而帽儿山林场和当地执法部门监管失位。

  目击:风灾木未清理且被伐水曲柳都是大胸径

  5月16日下午,指尖新闻记者来到了尚志市,并在投诉人的指引下,找到了帽儿山林场。

  进入林场内,记者看到路两侧有大量被大风“刮倒”的风灾木并未被清理,由于树根已经离土,那些树木已经死亡多日。

  步行半小时左右,指尖新闻记者找到了距离林场大门最近的一处采伐作业场地。记者在现场看到,采伐场地内留存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根桩,从颜色判断,应该是刚采伐不久。帮忙带路的村民称,那些根桩大部分都是水曲柳的。由于没有携带测量工具,记者只能用手机的长度对那些根桩的直径进行测算,结果发现被采伐水曲柳的胸径大都在40厘米左右,其中有几棵的胸径甚至达到了60厘米左右。

  △被砍伐水曲柳直径与手机对比图(记者 刘强 摄)

  带路的村民称,记者看到的只是此次采伐的“冰山一角”,在林场深处,还有大批树木被采伐,而且绝大部分是仍在生长的大胸径的树木,而不是已经死亡的风灾木。记者问他:“林场为啥不先清理采伐已经死亡的风灾木?而是直接砍伐活树?”带路村民表示:“风灾木不值钱呗。”

  调查:帽儿山林场未正面回应指尖新闻采访

  △帽儿山林场办公区(记者 刘强 摄)

  随后,指尖新闻记者来到了帽儿山林场的办公区,林场办公室杨主任查阅了记者的采访证件后,最初表示林场只是在进行科研林清理。记者向其展示现场图片后,他又表示那是在清理“风倒木”。记者又问他:“水曲柳可不可以随便采伐?”他又表示那是在“抚育伐”。随后,指尖新闻记者询问杨主任,他的说法能否代表林场?杨主任表示他不能代表林场。记者提出与林场的负责人见面或者通个电话,他电话请示后表示,林场负责人拒绝跟记者见面,他也不会提供负责人的电话,但他留下了记者的手机号,称领导“可能会给你回个电话”。截至发稿前,指尖新闻记者并未接到林场的反馈电话。

  插曲:当地村民因举报“非法采伐”被行拘

  离开帽儿山林场办公区前,杨主任透露,曾有一名当地人因为举报林场“非法采伐”,进行“敲诈”,被当地派出所拘留了,并建议记者到派出所了解情况。

  随后,指尖新闻记者辗转找到了那名被拘留的王先生。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并没有敲诈林场,他只是为了举报林场“非法采伐”,到采伐现场进行过拍照、拍视频取证,随后便被帽儿山派出所行政拘留了。

  △王先生被解除拘留的证明书(记者 刘强 摄)

  王先生称,他之所以要进行举报,是因为最开始帽儿山林场是对外公告销售风灾木,他因为风灾木不值钱,便没有参与竞价。但是他后来发现,林场采伐的大部分不是风灾木,便准备拍视频进行取证,然后进行举报。在王先生提供的《解除拘留证明书》上,指尖新闻记者看到,王先生被行政拘留10日的理由是“寻衅滋事”。王先生称,他是向哈尔滨12345

  举报后,被帽儿山派出所通知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的当天被直接拘留的,他并没有阻拦过林场施工,也没有威胁过林场要钱,他不清楚为何会被拘留。目前,他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通过诉讼为自己维权。

  另有知情者透露,他们只知道帽儿山林场曾对外竞价销售“风灾木”,并不知道后来还有“抚育林材”参与竞价销售,因为“风灾木”不值钱,所以很多人都没有参与竞买,他怀疑帽儿山林场此举也是为了便于“暗箱操作”。

  △帽儿山派出所(记者 刘强 摄)

  5月16日下午,指尖新闻记者就此事来到帽儿山派出所核实情况,派出所郝所长在电话中以媒体采访需要经过政工部门批准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律师:采伐水曲柳应办理国保植物《采集证》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孙晓曦律师表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管理的通知》中明确写明,采集(含采伐、采挖、移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必须持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下称《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报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行政机关审批核发《采集证》。水曲柳作为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名录》的国保植物,如果没有取得《采集证》是不允许随便采伐的,否则达到一定数量,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近年来,仅黑龙江省就有多人因非法采伐水曲柳,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而被刑事处罚。

  △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记者 刘强 摄)

  5月17日上午,指尖新闻记者与曾经到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的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梁姓执法人员取得联系,他告知记者,帽儿山林场办理了采伐证。但当记者询问他,林场是否办理了《采集证》时,他让记者到林草局办公室通过正规程序采访。当天,指尖新闻记者在尚志市林草局办公室被一位张姓主任告知,媒体采访需要先经过尚志市委宣传部的同意。指尖新闻记者与尚志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讲明情况后,被告知对方了解情况后会与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前,指尖新闻记者并未接到相关反馈。

  帽儿山林场是否办理了《采集证》?此次采伐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指尖新闻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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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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