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终止不超20.25亿元定增 4年两募资共21亿

百润股份终止不超20.25亿元定增 4年两募资共21亿
2024年05月17日 10:26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7日讯 百润股份(002568.SZ)昨晚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百润股份表示,自公司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发行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公司自身项目建设进度,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百润股份还表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公司自身项目建设进度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百润股份2023年8月24日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25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产能扩建项目(巴克斯酒业(江苏)生产建设项目、巴克斯酒业(天津)生产扩建项目、巴克斯酒业(佛山)生产扩建项目、巴克斯酒业(成都)生产扩建项目)、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巴克斯酒业(成都)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按照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314907286股(含)。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晓东直接持有公司4255885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5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314907286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若按发行数量上限314907286股计算,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晓东的持股比例将变为31.19%,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百润股份2020年以来进行过2次募资,共计募集资金21.34亿元。

  百润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49776股,发行价为62.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5999959.6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075354.7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0924604.89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38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3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12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185066.0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2814933.95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53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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