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8日讯 南极光(300940.SZ)日前公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潘连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拟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150,000股转让给锦福源(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锦福源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锦福源五号基金”),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1%,转让价格为13.20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47,180,000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潘连兴持有公司股份50,1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52%;锦福源五号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潘连兴持有公司股份38,97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51%;锦福源五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上市以来,南极光共进行过2次募资,共计8.98亿元。
南极光于2021年2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960.64万股,发行价格为12.76元/股,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贾文静、龚思琪。上市次日,2021年2月4日,南极光于盘中创下股价最高点127.99元,此后股价震荡走低。
南极光募集资金总额为3.7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2亿元。南极光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1.88亿元。南极光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21亿元,3.40亿元用于LED背光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272.65万元用于5G手机后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440.97万元用于LED背光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南极光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4535.0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3000.00万元。
南极光于2022年4月26日公告称,每10股转增6股,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6日。
南极光2023年10月26日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显示,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2,000万元。2023年10月1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9234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10月11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5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99,995.20元。2023年10月12日,海通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2023年10月1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7B0204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10月12日止,南极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33,163,265股,发行价格为15.68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99,995.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230,637.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769,357.8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33,163,265元,资本公积人民币476,606,092.81元。
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卢婷婷、谭璐璐。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