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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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向公司提供项目服务

单位:万元

注:苏州交投华设,苏州交投华设设计有限公司。下同

3、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印刷服务

单位:万元

(二)对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

1、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华通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江苏华通49.00%的股权,江苏华通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江苏华通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38,085.74万元、17,588.51万元;2023年度,江苏华通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9,557.49万元、540.87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安徽现代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安徽现代40.00%的股权,安徽现代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安徽现代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3,023.31万元、1,995.38万元;2023年度,安徽现代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3,200.34万元、301.32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3)中设航空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中设航空39.3365%的股权,中设航空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中设航空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398.69万元、949.19万元;2023年度,中设航空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855.34万元、0.03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中路未来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中路未来30.00%的股权,中路未来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中路未来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376.13万元、-355.20万元;2023年度,中路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329.15万元、211.24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5)镇江华设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镇江华设49.00%的股权,镇江华设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镇江华设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841.46万元、773.41万元;2023年度,镇江华设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438.90万元、55.26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6)海陵环境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海陵环境33.50%的股权,海陵环境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海陵环境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71,238.61万元、15,296.64万元;2023年度,海陵环境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0万元、-0.06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7)扬子检测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扬子检测49.00%的股权,扬子检测系公司的合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扬子检测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762.10万元、1,092.17万元;2023年度,扬子检测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415.43万元、73.67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8)江宏监理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江宏监理50.00%的股权,江宏监理系公司的合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江宏监理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925.04万元、754.74万元;2023年度,江宏监理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06.47万元、174.93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9)华盐智造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华盐智造51.00%的股权,但根据华盐智造的董事会构成及股东会表决情况,公司无法单方面控制华盐智造的重大经营活动、人事任免和机制决策等相关活动。华盐智造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华盐智造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45,631.10万元、20,958.90万元;2023年度,华盐智造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0,876.48万元、412.51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10)长三角航运院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长三角航运院23.00%的股权,长三角航运院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长三角航运院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240.50万元、735.42万元;2023年度,长三角航运院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508.67万元、87.21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11)泰州环境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泰州环境14.90%的股权,泰州环境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泰州环境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03,562.19万元、30,161.96万元;2023年度,泰州环境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0万元、0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12)华盐智慧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华盐智慧40.00%的股权,华盐智慧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华盐智慧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523.81万元、438.61万元;2023年度,华盐智慧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89.32万元、-16.14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13)高港环境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高港环境90%的股权,但根据高港环境的董事会构成及股东会表决情况,公司无法单方面控制高港环境的重大经营活动、人事任免和机制决策等相关活动。高港环境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高港环境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6,630.85万元、6,649.20万元;2023年度,高港环境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0万元、-1.94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14)源驶科技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源驶科技48.3871%的股权,源驶科技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源驶科技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7,288.27万元、5,333.96万元;2023年度,源驶科技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104.18万元、-463.01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15)江苏华汇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江苏华汇49.00%的股权,江苏华汇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江苏华汇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7,152.06万元、1,345.09万元;2023年度,江苏华汇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5,004.60万元、118.15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16)苏州交投华设

①基本情况

②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苏州交投华设54.00%的股权,但根据苏州交投华设的董事会构成及股东会表决情况,公司无法单方面控制苏州交投华设的重大经营活动、人事任免和机制决策等相关活动。苏州交投华设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末,苏州交投华设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995.64万元、1,993.47万元;2023年度,苏州交投华设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0万元、-6.53万元。

④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保荐人认为,华设集团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一)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0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1日(星期一)至04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d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10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0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杨卫东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胡安兵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侯力纲先生

独立董事:郑国华先生

总规划师、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代表:邓润飞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10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1日(星期一) 至04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d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祁盛

电话:025-88018888-8523

邮箱:ir@cd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公司E栋3楼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7:00

2、登记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0014)

2、联系传真:025-84462233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将前述规定登记凭证复印件在2024年5月16日17:00点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5-88018888-8523

4、联系人:祁先生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卫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上述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上述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对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对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述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鉴证费用总额130万元(不含差旅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上述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筹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 1、3、6、7、9、10、11、13、14、17、18、19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蓉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5、6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债券代码:113674.SH

债券简称:华设转债

(一)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含临时补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四)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五)临时补流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六)募集资金合规使用情况

二、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一)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1.报告期初,发行人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3.12亿元;

2.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不存在

3.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3.23亿元。

(二)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6.37%,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

□是 √否

如勾选是,请披露:

(三)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 □未完全执行

三、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发行人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非发行人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85亿元和5.22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182.04%。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不存在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

2.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2.04亿元和5.29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159.09%。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不存在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

(二)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发生变更 √未发生变更

五、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二)发行人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三)发行人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四)发行人为扶贫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五)发行人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六)发行人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七)发行人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或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八)发行人为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人

(九)发行人为纾困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十)发行人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度理财产品额度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为控制风险,集团购买标的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不得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除新股以外的股票及其衍生品、非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非国债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集团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集团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集团财务负责人及财务运营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集团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办公室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理财业务均以集团或子公司自身名义进行,由财务运营中心专人负责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严禁出借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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