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4-02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东方精工”)全资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Tiru?a亚洲”)因厂房建设、设备采购需要,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公司为Tiru?a亚洲上述银行贷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三年止,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融资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科羽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洞村银狮路26号
5、成立日期:2017年5月11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7、股权结构:东方精工持有其100%的股份。
8、关联关系:Tiru?a亚洲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0、经查询,被担保方Tiru?a亚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东方精工之全资子公司Tiru?a S.L.U.,是西班牙历史悠久、业界闻名的瓦楞纸板工业用瓦楞辊和压力辊专业供应商。瓦楞辊是瓦楞纸板生产线中关键零部件之一。基于多年的行业经验,Tiru?a S.L.U.熟悉市场上的所有瓦楞纸板生产线,能够制造各种规格的瓦楞辊和压力辊产品,并能根据客户所使用机器的类型、特殊涂层要求、所使用的纸张等特性,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瓦楞辊和压力辊产品。Tiru?a S.L.U.与东方精工子公司Fosber集团有长达数十年的合作关系,是Fosber集团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为了充分利用中国制造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优势,更好地支持国产高端瓦楞纸板生产线业务的发展,在集团战略规划指引下,东方精工将Tiru?a品牌瓦楞辊压力辊业务引入中国,组建Tiru?a亚洲,以实现瓦楞辊压力辊业务的国产化。Tiru?a亚洲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建设国产瓦楞辊压力辊生产基地,该项目占地30亩,计划总投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建成后,将能够充分利用中国制造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优势,实现Tiru?a品牌瓦楞辊压力辊的国产化,在为东方精工旗下国产高端瓦楞纸板生产线业务做大做强提供支撑的同时,开拓Tiru?a品牌瓦楞辊压力辊在中国和亚洲的新市场,成为集团新的收入增长点。
基于上述国产瓦楞辊压力辊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需要,Tiru?a亚洲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并拟由唯一股东东方精工为该笔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三年止,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范围为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及利息、银行贴现的汇票本金及利息等(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持有Tiru?a亚洲100%的股权,对该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管理均能够实现有效控制。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有利于子公司国产瓦楞辊压力辊生产基地建设的正常开展,对公司当期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处于存续状态的实际对外担保(不含本次担保)余额累计约为27,364.18万元人民币(按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中间价折算),约占公司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6.07%。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包括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编制,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同意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暨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集团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批通过,2024年度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事项后12个月,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银行融资金额、形式等,以公司届时与合作银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为便于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相关后续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限金额,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规避和管控外汇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远期锁汇等作为套期工具,在外汇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取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可折合相应美元或欧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包括雪球期权产品在内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最高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本事项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7五年战略规划滚动修订的议案》。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和运作的合法合规,经董事会审批通过,拟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成员如下:
召集人:涂海川
委员:涂海川、刘达、李克天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第6至11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第6至11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8:30-12: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须在2024年4月18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5、参加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002611东方精工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陈惠仪女士。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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