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28日 02: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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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027 公司简称:华电国际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15元(含税),以总股本10,227,561,133股为基数,总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534,134.17千元(含税),分配总额占可供分配归母净利润的43.65%。对于权益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按照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人均发电装机容量首次历史性突破2千瓦/人,达到2.1千瓦/人;火电装机容量13.9亿千瓦,同比增长4.1%,其中,煤电11.6亿千瓦,同比增长3.4%,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9.9%;水电装机容量4.2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094万千瓦。

2023年年初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上半年降水持续偏少,导致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2.9%;下半年降水形势好转以及上年同期基数低,8-12月水电发电量转为同比正增长。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中的火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1%,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有效弥补了水电出力的下降,充分发挥了煤电兜底保供作用。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592小时,同比减少101小时。火电4,466小时,同比增长76小时,水电3,133小时,同比减少285小时。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其主要业务为建设、经营发电厂,包括大型高效的燃煤、燃气发电机组及多项可再生能源项目。本公司在运营的控股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二个省、市,地理位置优越,主要处于电力负荷中心、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已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企业共计45家,控股装机容量为58,449.78兆瓦,主要包括燃煤发电控股装机46,890兆瓦,燃气发电控股装机9,094.59兆瓦,水力发电控股装机2,459兆瓦。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本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其中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收入约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0.89%。本公司燃煤发电装机约占本公司控股装机容量的80.22%,燃气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约占19.78%。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1,171.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5%;营业总成本约人民币1,096.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45.2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5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 网络直播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起至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司邮箱hdpi_ir@126.com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于2024年3月27日发布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直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二)网络直播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陈斌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

财务总监:李国明先生;

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起至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公司邮箱hdpi_ir@126.com向本公司提问,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胡述锋、魏乔森

电话:010-8356 7905、010-8356 7907

传真:010-8356 7963

邮箱:hdpi_ir@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61,958千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3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告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22,125千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514,651千元,归属于权益类融资工具持有者的净利润为1,007,474千元;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告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为4,601,094千元。

本公司拟向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0,227,561,13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4,134.17千元(含税)。

对于权益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按照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3名监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监事会报告书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 审议并批准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计提的5.38亿元减值准备,其中资产减值准备5.28亿元、信用减值准备0.1亿元。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境内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和业绩公告,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 审议并批准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12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书君先生、监事马敬安先生及职工监事唐晓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批准了《公司年度发展报告》。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财务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批准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请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境内外董事会报告书,并将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批准了《关于2023年度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年度企业管治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该议案已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 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与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与监督的实际情况;2. 2023年度,本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本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综上,同意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声明书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批准了本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年报披露的有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境外报告及业绩公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该议案已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批准了本公司按照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境内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该议案已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即境内《社会责任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酌情修改和及时发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经过对以上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 2023年度的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履行,各项关联交易均未超出相关协议约定的最高限额;2. 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相应关联交易协议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商业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审议本议案时,相关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本公司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本公司与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华电财务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的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并批准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华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风险状况和本公司2023年度与华电财务的关联交易情况;2. 2023年度在与华电财务开展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过程中,本公司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放于华电财务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关于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 2024年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考核可行且切合实际,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和同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2. 本公司制定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2024年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执行。

审议本议案时,相关兼任本公司经理层成员的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就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额外股份而行使“一般性授权”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已获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已获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事宜提请董事会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士以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财务报告为依据,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基建项目的进展情况,适时签署包括银行授信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债权投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借款申请书、票据融资协议、信用证等融资协议,银行开户、变更和销户等在内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并确定借款额度、利率和期限。授权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即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结束时止。该议案已获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授权董事会秘书酌情修改并适时发布。

同意本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境内审计师,聘用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香港)”)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境外审计师。该等审计师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750万元范围内决定其酬金,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

该议案已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 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2. 本次聘任年报审计师事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公司对年报审计师的聘任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以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香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续聘信用中和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师。

一、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欣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唐其勇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6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本公司境内外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师的汇报,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认为信用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师,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续聘审计师事宜,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业务审计师,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2023年境内、境外审计业务工作。本次聘任年报审计师事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公司对年报审计师的聘任事宜。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本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资产、商誉等进行了梳理,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基于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公司所属7家单位无法收回部分热费、工程款、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根据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964.07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时因各单位加大应收款项清理力度,收回了部分以前年度应收款项,转回信用减值准备23,108.03万元。上述事项影响本公司利润总额增加22,180.36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本公司所属6家单位部分库存原材料、备品备件因技术进步落后淘汰、材质老化等原因无法用于生产设备的检修、维护,根据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的差额1,478.31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属2家单位转回以前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0.6万元。上述事项影响本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327.71万元。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公司所属17家单位因环保、节能减排及设备性能不能满足生产需求,运营指标达不到国家要求等原因,进行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拆除的部分固定资产尚未完成处置,以及所属2家单位部分机组政策性关停、盈利能力下降,在对相关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分析、评估后,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净值。根据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净值的差额49,836.63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8,366.79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69.84万元),影响本公司利润总额减少49,836.63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公司部分前期项目因地方政策及外部边界条件发生变化,不具备进一步开发价值,涉及5个项目费用合计1,503.68万元。根据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503.68万元,影响本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503.68万元。

五、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53,782.70万元,其中资产减值准备52,818.62万元、信用减值准备964.07万元。考虑信用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计提减值准备影响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口径利润总额减少30,524.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13,360.53万元。

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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