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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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注于绿色、安全、高品质、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全钢子午线轮胎)及航空轮胎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根据应用类型分为乘用车轮胎、轻卡轮胎、重卡轮胎及特种轮胎,乘用车轮胎包括经济型乘用车轮胎、高性能乘用车轮胎及特殊性能轮胎,特种轮胎包括赛车轮胎、航空轮胎。
2.轮胎行业特点
轮胎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1)行业周期性
轮胎市场整体由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组成。其中配套市场主要依赖于新车产量,市场景气程度与汽车工业景气程度存在正相关性;替换市场主要依赖于汽车保有量,随汽车保有量规模日益增加,轮胎需求具备一定刚性。总体而言,轮胎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2)行业区域性
作为汽车的必要组成部分,轮胎消费与汽车消费水平具备相关性。经济发展水平高,汽车消费能力强,轮胎消费需求更加旺盛。经济发达地区轮胎消费结构趋向中高端产品为主。
(3)行业季节性
轮胎属于易耗品,下游需求持续稳定,且轮胎产品种类、规格众多,可应对不同季节、不同路面条件对轮胎使用不同性能的要求,故轮胎行业季节性波动不显著。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轮胎行业为全球化竞争,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高端新能源汽车轮胎领航者,在产品高端化、制造智能化、管理精细化、布局全球化、销售国际化、人才专业化等方面具备全球竞争力。公司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可实验室、国家级航空轮胎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航空轮胎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青岛市全纤维子午线航空轮胎专家工作站。
公司智能制造水平在行业内位居领先示范地位。公司以智能制造实践成果入选“2016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2022年公司又获得国家工信部“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荣誉,成为唯一一家四次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殊荣的中国轮胎企业。
在汽车轮胎领域,公司旗下“森麒麟Sentury”、“路航Landsail”、“德林特Delinte”品牌产品在芬兰Test World、德国Auto Bild、芬兰TM、中国《车与轮》、中国《轮胎商业》等众多国际国内权威第三方独立轮胎测评中获得比肩国际知名轮胎品牌的评价。公司产品远销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市场凭借完善的产品体系、过硬的产品品质、高效的配套服务逐步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显示出公司在全球轮胎市场强劲的国际品牌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2023年,公司轮胎产品在美国替换市场的占有率超5%、在欧洲替换市场的占有率超4%。
在航空轮胎领域,公司历经十余年持续研发投入,成为国际少数航空轮胎制造企业之一,具备航空轮胎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能力;公司可生产适配波音、空客等各类大飞机、支线客机机型的多规格航空轮胎产品。公司已与相关飞机制造企业签署合作研发协议,开展航空轮胎合作,并已进入供应商名录。同时,公司正在稳步推进航空轮胎应用领域的客户开发。2020年,公司取得AS9100D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S9100D标准适用于航空航天供应链产品质量控制,得到国际普遍认可,AS9100D证书的取得标志着公司的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规划化、系统化已达国际领先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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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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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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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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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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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本报告期,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司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负债结构合理,资信情况良好,有充裕的资金偿还债券本息。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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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
(1)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次调整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受理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通知。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审核通过的告知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3年8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2023年8月30日,公司向20名特定发行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94,307,847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在摩洛哥投资建设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事项
(1)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在摩洛哥投资建设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5月5日,公司公告了境外摩洛哥子公司注册完成的相关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3年6月5日,公司公告了摩洛哥项目获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青岛市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的相关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在摩洛哥投资建设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1)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2月22日首次增持之日起3个月内,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8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05,569股,本次回购方案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4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5,205,569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裁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初裁结果的公告》,公司子公司森麒麟泰国作为本次复审的强制应诉企业之一,本次复审初裁单独税率为1.24%,表明了公司运营管理的合规性及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的公告》,公司子公司森麒麟泰国作为本次复审的强制应诉企业之一,终裁单独税率为1.24%,与初裁结果结果保持一致,该结果较原审税率大幅下降,同时森麒麟泰国也将成为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出口美国单独税率最低的企业,作为公司核心海外基地、公司重要的盈利引擎,森麒麟泰国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有望大幅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一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龙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即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2023年9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秦虎先生、青岛森宝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伟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忠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玲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6名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6,541,07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3.8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研发中心主任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研发中心主任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Philippe OBERTI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一职,分管研发中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聘任财务总监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并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聘任财务总监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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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进行延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6,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08,2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9,113,005.2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126,994.80元。2020年9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JNA502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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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母公司,实施地点为公司青岛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持续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参与全球化竞争的技术水准,持续助力公司实现“创世界一流轮胎品牌,做世界一流轮胎企业”愿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投资进度已接近70%,公司坚持以“自主研发、持续创新、技术领先、着眼未来”的研发理念,在研发工作中坚持聚焦、高效、领先的原则,密切关注轮胎、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要求的前沿动态及快速变化,特别是2023年具备丰富的全球一线轮胎企业研发管理经验的Philippe OBERTI先生加盟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分管研发中心后,带领公司研发团队卓有成效地持续着力提升研发关键技术,特别是高端配套研发方面的突破。
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对市场环境及技术要求的快速变化及最新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打造研发中心项目升级后的更长远、更强劲综合实力,本着审慎、稳健、合理的态度调整项目进度,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基于当前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为打造研发中心项目升级后的更长远、更强劲综合实力,本着审慎、稳健、合理的态度调整项目进度,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8,509,094.38元,公司(合并口径)资本公积余额为5,047,219,402.53元,未分配利润为5,194,651,678.74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8,794,062.83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738,777,253股,若以此总股本计算公司共计派发30,289.87万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673.33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30,289.87万元,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1,963.20万元,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6%。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4年2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麒麟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麒麟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公司2024年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麒麟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召开“麒麟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13:30
5、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7、债权登记日: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麒麟转债”(债券代码:127050)的债券持有人。上述公司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麒麟转债”项下的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资料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18日 8: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倩
(2)联系电话:0532-68968612
(3)邮箱:zhengquan@senturytire.com
(4)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5、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6、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四、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4、债券持有人会议所需表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会议召集人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一: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麒麟转债”项下的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特别是伴随摩洛哥项目的顺利开工、持续发力高端研发领域,公司未来发展可期,正在稳步向“创世界一流轮胎品牌,做世界一流轮胎企业”愿景迈进,但是近期受到二级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股东权益及公司价值,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5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714.2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5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428.5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前述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前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就“麒麟转债”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提请“麒麟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就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麒麟转债”项下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麒麟转债”提供担保。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召开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麒麟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会议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面值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麒麟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
备注:
1、请在“提案名称 ”栏目对应的“ 同意 ”、“反对 ”或“弃权 ”空格内打 “ √ ”,并且对同一项提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公章/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 /负责人(非法人单位):
代理人(签名):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附件四: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麒麟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麒麟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名并盖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以下简称“航空胎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0万条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及200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泰国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拟将航空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53.4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泰国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40.2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补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9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6,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08,2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9,113,005.2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126,994.80元。2020年9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JNA502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3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2,198,939,1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21,989,391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8,939,1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等合计3,256,941.47元(不含税金额),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5,682,158.53元。2021年11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JNAA5039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航空胎项目及补流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航空胎项目及补流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泰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泰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航空胎项目及补流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航空胎项目及补流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泰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泰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本次相关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六、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9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加董事4名,董事长秦龙先生,董事王宇先生,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李鑫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李鑫先生及任期届满的前任独立董事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李鑫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外部市场环境、竞争态势以及公司发展现状,公司管理层制定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管理层在2023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拟定公司董事的津贴标准如下:
■
说明:前述董事津贴不包含绩效奖金。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林文龙先生、秦靖博先生、金胜勇先生、许华山女士回避表决。
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
说明: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不包含绩效奖金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基于当前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麒麟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麒麟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保证投资者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积极回报公司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1、提案5.00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提案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并提供能够让公司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身份的文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18日 8: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倩
(2)联系电话:0532-68968612
(3)传真:0532-68968683
(4)邮箱:zhengquan@senturytire.com
(5)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4
2、投票简称:麒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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