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13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祝瑞荣、姚永宽、钱顺江、张良森、陈春林、应文禄、王翠敏、王全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黄一新、郭家骅、李国忠、陈浩荣、王海勇、肖玲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形成《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王全胜、施设、潘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形成《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流程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30在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203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08)。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郑志祥、郑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周宇生、郭士宏、吴斐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形成《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共同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黄一新、郭家骅、李国忠、陈浩荣、王海勇、肖玲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共同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王全胜、施设、潘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潘俊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流程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共同提名,同意周宇生、郭士宏、吴斐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形成《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一新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南钢新品开发处处长助理、副处长,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兼新品开发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兼新产品研发推广中心主任,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裁、党委副书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裁,南钢股份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钢股份董事长,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南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钢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柯勒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黄一新先生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持有公司股票3,533,001股。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家骅先生: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和特许金融分析师。曾任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助理董事及董事。现任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裁,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之成员,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董事,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郭家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国忠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三炼钢分厂技术员、二炼钢分厂技术厂长、质监中心副主任、质量处处长,开发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李国忠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浩荣先生: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香港理工大学专业会计系硕士及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系(会计及财务)学士学位。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中银国际助理副总裁,中国国际金融香港集团执行总经理职务。现任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陈浩荣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海勇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中信泰富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总裁助理兼任办公室主任,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中特泰来模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翔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王海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肖玲女士: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先后在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工作。曾任江苏恒生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助理、证券事务部副经理,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投资部副部长、投资规划部经理、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同时兼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肖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全胜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曾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电子商务系副教授、副系主任、系主任、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营销与电子商务系教授、系主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024.SZ)独立董事、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82.SZ)独立董事、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0209.SZ)独立董事。现任南钢股份(600282.SH)独立董事,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688.SH)独立董事,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王全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施设先生: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大学,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位,曾任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炼铁室工程师、副主任、主任,总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五矿集团副总工程师,并曾先后兼任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施设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俊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工商管理(财务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曾任江苏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会计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919.SH)外部监事,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03677.SH)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潘俊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宇生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政工师。曾任南京市机械工业局纪检监察处副主任科员,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审计室业务主办、业务主管,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业务主管、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部副主任。现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周宇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士宏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职务。现任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郭士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斐先生: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公司律师。曾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部长、法务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南钢股份风险控制部副部长、联席部长。现任南钢股份总裁助理兼风险控制部部长,南京金业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弘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金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吴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生效,是《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生效的前提。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2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0日

至2024年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三十三次会议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流程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上述相关内容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24年1月26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书面回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0035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5-5707207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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