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2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柔性”)。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为30,000.00万元,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0,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范围为子公司在银行实际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业务协议为准。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手续,并签署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景旺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龙川景旺、珠海景旺、珠海景旺柔性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龙川景旺向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9月3日止;珠海景旺向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9月24日止;珠海景旺柔性向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8月28日止。公司为龙川景旺、珠海景旺、珠海景旺柔性向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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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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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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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行南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1、保证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3、债务人: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保证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3、债务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
1、保证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3、债务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5,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所制定的担保,各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增强子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但尚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44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51%,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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