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3年12月12日消息,郁南县都城镇李小琼四川红高粱酒商店因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被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郁南县都城镇李小琼四川红高粱酒商店经营的杜仲酒、牛大力酒中添加了药品。
郁南县都城镇李小琼四川红高粱酒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构成了违法行为。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牛大力酒0.75kg和杜仲酒2.65kg,没收违法所得62.5元,并处以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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