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25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1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秦轲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鼎阳科技(马)有限公司的议案》

设立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能够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进一步完善产能布局、扩大业务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的成立,通过购置先进生产设备进一步扩大数字示波器、波形和信号发生器、频谱分析仪和电源类及电子负载等产品的产能规模,完善公司的海外生产制造能力,将有效提升相关主营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供应能力和竞争力,满足全球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

本次项目公司选址马来西亚新建生产基地,是对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国内国际双循环”国家对外发展战略的积极响应,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11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鼎阳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以及涉及条款编号同步调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以下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制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鼎阳科技(马)有限公司(暂定名)。

● 投资金额:17,953.95万元人民币

● 相关风险提示: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阳科技”)本次投资设立鼎阳科技(马)有限公司尚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在马来西亚当地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拟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国际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变化、运营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次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升公司相关主营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供应能力和竞争力,满足全球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公司计划投资17,953.95万元人民币,建设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分二期实施,一期投资1,895.02万元,二期投资16,058.93万元。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鼎阳科技(马)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鼎阳科技(马)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在马来西亚当地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拟定):鼎阳科技(马)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马来西亚有关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公司英文名称(拟定):Siglent Technologies (M) Sdn.Bhd. (暂定名,最终以马来西亚有关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槟城州

注册资金:1000万令吉特

出资方式:货币

股权结构:鼎阳科技100%持股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法定代表人:秦轲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数字示波器、信号发生器、频谱分析仪、矢量网络分析仪、电源、万用表、电子负载等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及相关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测试测量仪器、通信仪器、分析仪器、其他高科技电子产品、附件和软件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提供技术咨询和校准、维护、维修、售后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一般贸易。

鼎阳科技(马)有限公司尚未完成核准登记,上述具体信息以马来西亚有关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能够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进一步完善产能布局、扩大业务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的成立,通过购置先进生产设备进一步扩大数字示波器、波形和信号发生器、频谱分析仪和电源类及电子负载等产品的产能规模,完善公司的海外生产制造能力,将有效提升相关主营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供应能力和竞争力,满足全球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

本次项目公司选址马来西亚新建生产基地,是对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国内国际双循环”国家对外发展战略的积极响应,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设立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如鼎阳科技(马)有限公司实际效益未达预期,则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鼎阳科技(马)有限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公司将密切关注鼎阳科技(马)有限公司的后续进展情况,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新的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3日16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安通达工业园1栋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

至2023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12月11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zqb@siglent.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安通达工业园4栋3层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安通达工业园4栋3层

邮编:518101

电话:0755-26616618

邮箱:zqb@siglent.com

联系人:刘厚军、王俊颖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89,335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89,33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9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700股,并于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6,666,7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3,404,800股,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3,261,9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为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589,335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0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6,666,700股。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6,666,7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合计转增52,266,68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8,933,383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266,636股,已于2023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58,933,383股变更为159,200,019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鼎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鼎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鼎阳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要求;

2、鼎阳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鼎阳科技本次申请解除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的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鼎阳科技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89,33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89,335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注:截至2023年11月20日,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转融通借出股份数量为68,800股。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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