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25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5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7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10.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13676 债券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10.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82,830.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017,169.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4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12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8月24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10,688.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二)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98.28万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8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21.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0,810.08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10.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前述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10.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01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8月24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8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前述项目结项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 结项后募集资金用途: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的募集资金16,525,855.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600.00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7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账号为358620100100052739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76.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23.6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于2019年7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2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管理。

2019年7月29日,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因新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并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的持续督导义务,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拟节余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可予以结项。截至2023年11月15日,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项目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注2:“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投入至本项目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525,855.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合同约定后续还有少量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13676 证券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82,830.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017,169.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4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12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在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由公司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本次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地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在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6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7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雄伟先生主持,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前述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12-04 丰茂股份 301459 --
  • 12-04 索宝蛋白 603231 --
  • 11-30 永达股份 001239 --
  • 11-29 中远通 301516 --
  • 11-27 艾森股份 688720 28.0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