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年11月25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盟科药业”)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1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人数,董事会组成成员人数由9名减少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李峙乐先生、段建先生、吉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周伟澄先生、陈燕桂先生、黄寒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寒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二。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吕胜先生、金燕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ZHENGYU YUAN(袁征宇)

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1955年出生,加拿大国籍。1982年获复旦大学化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康奈尔大学生物物理化学博士学位。1988年6月至1993年9月,在Syntex, Inc.任研发人员;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在Affymax Research Institution任经理;1996年6月至2005年12月,在Vicuron Pharmaceuticals任高级副总裁;2007年7月起,在盟科开曼任职,于2008年1月起任盟科开曼董事;2009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以及自2018年4月起,于盟科香港任董事;2012年8月至2018年4月以及2020年8月至今,任盟科药业董事长及总经理。2020年12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及董事会聘任,现任盟科药业董事长及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持有盟科香港的股东盟科开曼207.64万份股份,间接持有公司4.60%的股份。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峙乐

李峙乐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2001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5年获得伦敦商学院金融学硕士学位。2011年5月至2014年6月,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在华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在华润凤凰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在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8年3月至今,在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8年4月起至今,在盟科开曼、盟科香港任董事;2019年11月起至今,在盟科新香港任董事。2020年12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及董事会聘任,任盟科药业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及董事会秘书。2022年10月起,兼任盟科美国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峙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36,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未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李峙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段建

段建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获沈阳农学院学士学位,1991年获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年10月至2015年10月,在上海明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在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自由职业;2019年4月至今,在百奥维达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投资合伙人。2020年12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段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段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吉冬梅

吉冬梅女士,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微生物及微生物工程专业。1999年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工程系遗传学专业,获遗传学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1年,在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担任项目经理。2001年至2005年,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项目经理。2005年至2013年,在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副总裁、董事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在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今,在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创始管理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冬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吉冬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伟澄

周伟澄,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原南京药学院)药学专业。1984年毕业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物化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物化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84年9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1988年11月至1990年11月,任意大利Perugia大学药学院访问学者;2002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美国Theravance制药公司客座教授;2004年至2018年,任上海抗感染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7年至2018年,任创新药物与制药工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32735.BJ)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伟澄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伟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黄寒梅

黄寒梅,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获北京科技大学环境工程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经理/资深高级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在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在锦欣生殖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在锦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任首席财务官。2022年1月至今,在锦欣生殖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20年12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寒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寒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燕桂

陈燕桂,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湖南文理学院化学教育专业。2006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有机化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5年至2012年7月,在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研发部副主管、综合部主管、研究所副所长等职位。2012年7月至2023年6月,在乳源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5年5月至2023年9月,在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2023年6月,在宜昌东阳光医药科技推广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在广东东阳光大健康销售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在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1558.HK)担任销售总监。2018年1月至今在宜昌东阳光医药有限公司担任经理。2019年5月至今,在宜都桂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燕桂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燕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1、金燕

金燕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获复旦大学理财学学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5年12月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公司任审计经理;2006年1月至2016年7月于晨兴信息科技咨询(上海)公司任财务经理;2016年8月至今于卓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12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任盟科药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燕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吕胜

吕胜先生,1960年10月出生,外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英文专业,获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比较文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获MBA学位。2007年5月至2012年8月,在凯石资本担任合伙人。2012年9月至2019年1月,在上海BVCF(百奥维达)投资任职。2016年1月至今在上海百奥财富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吕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金燕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选举吕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同意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如有)对章程内容进行文字性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文件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盟科药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选举卢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卢亮

卢亮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获南京工业大学制药与工程学士学位,2009年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药学硕士学位,2015年获香港科技大学海洋环境科学博士学位。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在东台市济民生物制品厂担任技术员;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在国药集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担任项目主管;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在香港科技大学担任研究助理;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在盟科医药担任高级技术员;2016年1月起,在公司历任质量保证部经理、总监,目前在公司任质量总监。2020年12月,经监事会选举,任盟科药业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卢亮先生通过新沂优迈科斯财务咨询中心(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票。卢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7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1日

至2023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5、6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的方式登记,邮件以抵达公司邮箱(688373@micurxchina.com)的时间为准。在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扫描件,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参会报名”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0900550

传真:021-61101898

电子邮箱:688373@micurxchina.com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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