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11月3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金科股份近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贵阳花溪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金科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已被申请人深圳市创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仲裁申请,案件已被上海仲裁委受理。
据了解,2021年8月-2022年4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等协议,约定各方共同合作开发、经营贵阳花溪凤鸣项目。因项目经营情况不及预期,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前述协议履行情况产生纠纷,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返还借款本金利息,构成根本违约,遂向上海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
公告中提到,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共同、连带地向申请人支付股东借款本金人民币约9.54亿元、实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支付款项人民币3.17亿元;支付违约金1507.7万元。
另外,还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仲裁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100万元。
截至公告日,上述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仲裁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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