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王剑团队
01
事项
金监总局于11月1日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称为“正式稿”),与此前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为“征求意见稿”)相比,总体而言略有放松。我们认为,资本新规实施后预计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总体稳定,对行业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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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资本新规按期实施,仅部分条款设置过渡期
资本新规基本上按期实施。巴塞尔委员会在巴塞尔Ⅲ的基础上,于2017年修订完成《巴塞尔Ⅲ:后危机改革的最终方案》,对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方法进行了改革。我国监管部门立足于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结合国际监管改革最新成果,对此前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进行修订,于2023年2月18日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资本新规正式稿于2023年11月1日发布,并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没有进行延期,但对部分条款设置了过渡期。
过渡期安排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对计入资本净额的损失准备设置2年过渡期,这也跟此前发布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过渡期一致,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合理增提损失准备,平滑对资本净额的影响;二是对信息披露设置5年过渡期。
此外,正式稿还设置了一年并行期,要求“自《资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2024年年底,商业银行应按照新旧《资本办法》相关要求,分别计算并报送资本监管非现场监管报表。”
2、风险权重设置方面,资本新规正式稿变化较大的主要是个人住房贷款
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的调整主要发生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权重进行了大幅下调(仅第一档银行)。
二是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进行了下调。对被动持有的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持有的工商企业股权投资、对获得国家重大补贴、并受到政府监督的股权投资,风险权重由400%下调至250%;
三是基于服务贸易的国内信用证的信用转换系数从100%降至50%。
3、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
一是资管产品穿透方面对银行投资公募基金进行了特殊规定。正式稿扩大了独立第三方范围,“特定情况下,包括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而现阶段“特定情况”是指商业银行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也就是说,公募基金产品穿透所需信息可以由管理人自行提供。
二是回购交易方面,风险权重底线的豁免条件有所放松。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适用10%风险权重的回购交易由隔夜扩大至7天(含)以内,二是适用0%风险权重情形中的核心市场参与者扩大至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多边开发银行、资管产品。
4、资本新规对银行的整体影响不大
我们认为,资本新规实施的整体影响不大,监管部门也表示“测算显示,《资本办法》实施后,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总体稳定,平均资本充足率稳中有升。单家银行因资产类别差异导致资本充足率小幅变化,体现了差异化监管要求,符合预期”。资本新规实施对不同类型的银行可能会有不同的影响。对大行而言,受益于资本底线放松、投资级公司以及个人住房贷款权重下调等,其资本充足率大概率将上升;股份行将受益于投资级公司以及信用卡、个人住房贷款权重下调,但股份行的开发贷、其他个人贷款较多,风险权重可能会上调,最终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中小企业贷款较多的城商行及农商行,其资本充足率或将有所上升。
5、资本新规对银行投资行为可能产生一些影响,但不宜夸大
资本新规对部分资产的信用风险权重进行了调整,可能会对银行的投资行为产生一些影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风险权重调整仅是影响银行投资行为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决定性因素,因此资本新规的影响不宜夸大。以同业存单为例,资本新规下大部分银行划为A级,这些银行发行的三个月以上同业存单权重从25%增加到40%,而三个月以内同业存单权重不变。理论上讲,按照行业大约10%ROE、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25%所得税率粗略计算,投资三个月以上存单的资本成本增加大约16bps,然而从同业存单期限溢价来看,在资本新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一年期同业存单的溢价并没有上升,而且随着资本新规实施日期的临近,其溢价反而降低了。
6、投资建议(略)
7、风险提示
若宏观经济大幅下行,可能从多方面影响银行业,比如经济下行时期货币政策宽松对净息差的负面影响、企业偿债能力超预期下降对银行资产质量的影响等。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CFA持牌人,曾供职于浙商证券、光大证券研究所,担任金融行业分析师,2018年加盟国信证券,任金融业首席分析师。)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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