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3-47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11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股价累计涨幅较大风险。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31日以来收盘价累计上涨幅度为19.14%,同期汽车服务行业平均涨幅为2.04%,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上证指数,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
● 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存在市场炒作风险。截至2023年11月2日,公司总股本149,578.87万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合计持股102,760.83万股,占比68.70%。其余为外部流通股,流通盘较小,存在市场炒作风险。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11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风险提示
(一)股价累计涨幅较大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31日以来收盘价累计上涨幅度为19.14%,同期汽车服务行业平均涨幅为2.04%,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上证指数,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公司股票于11月1日,11月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存在市场炒作风险
截至2023年11月2日,公司总股本149,578.87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合计持股102,760.83万股,占比68.70%。其余为外部流通股,流通盘较小,公司股价存在市场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国机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回复函》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3-45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10号)。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683破(申)4号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0683破6-1号,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临2021-35号)。
莱州法院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莱州华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1-45号)。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683破6号,裁定终止莱州华汽重整程序,并宣告莱州华汽破产,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由破产重整转入破产清算的公告》(临2022-01号)。
莱州法院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莱州华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未表决通过莱州华汽《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2-05号)。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683破6-1号、(2021)鲁0683破6-2号、(2021)鲁0683破6-3号,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2-19号)。
莱州华汽破产管理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莱州华汽名下相关资产进行拍卖,以推进破产清算进程。莱州华汽名下主要资产,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于2022年5月30日10时至2022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进行了第一次公开拍卖,拍卖结果为流拍。莱州华汽名下其他资产,由于涉及品类较多,待全部处理完毕后一并公告拍卖结果。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2-26号)。
莱州华汽管理人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莱州华汽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莱州华汽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3-42号)。
一、法院裁定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莱州华汽管理人转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683破6-6号,莱州法院认为:莱州华汽管理人已依法将莱州华汽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莱州华汽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自莱州华汽破产重整由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终结莱州华汽破产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后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莱州华汽管理人将持莱州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莱州华汽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3-46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11月2日届满。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延期换届。同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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