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李明会 冉学东 北京报道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风险”一词在会议通稿中出现了19次,足见中央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视。
对于众多投资者关心的“地方政府化债”问题,本次会议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举有利于降低地方债务可能违约的风险,提振了市场信心,有利于债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从严控增量转向机制建设
此前,作为我国金融领域最高规格的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基本上每五年召开一次,先后在1997年、2002年、2007年、2012年、2017年召开过一次,共召开过五次,每次的会议都为未来几年的金融工作指明方向。
时隔六年,这一金融领域最高规格会议再次召开,升格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业内专家认为,从“全国”到“中央”一词之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记者注意到,在本次会议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被多次提及,“风险”一词在会议通稿中出现了19次。会议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与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一样,“地方债务风险”依然是本次会议着重聚焦的重点风险领域之一。
不过,相比上次会议要求“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本次会议提出的“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显然要“温和”许多,在遏制债务增量的同时,更加强调存量债务化解。
今年以来,随着一揽子化债政策的落地,短期内各地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释放,投资者对于地方债的信心得以增强。
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表示,各地债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不违约,实现不违约的方式可以采取以时间换腾挪空间、发新债还旧债等再融资,不能一刀切。
长远来看,要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相关管理机制仍有待完善。
对此,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民生银行首席分析师温彬认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可包括丰富化险的工具和手段,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和防控机制,推动重点地区风险处置等;“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即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项目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
此外,会议还提到“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这一提法意味着政府将采取措施来平衡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的比例,减少地方债务的压力,同时加强中央政府债务的管理,背后的考量可能是为了降低地方债务风险,保持债务的可持续性,以支持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柏文喜坦言,“当前地方债务规模较大,需要通过优化债务结构来降低风险。”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中央政府的国债余额(25.6万亿元)远低于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1万亿元)。
“建立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全国一盘棋,综合统筹和安排,是解决部分地区已经无债可发、无处腾挪的办法,适当调整地方债和中央政府负债的结构,也是化解地方债务长效机制的一部分。”郑磊如是说。
存量债务化解稳步推进
近年来,地方平台债务快速增长,2022年我国地方债发行量再创新高。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35.1万亿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约14.4万亿元、专项债务余额约20.67万亿元。政府显性债务余额合计达到60.7万亿元,超七成省份债务率突破120%警戒线。
今年10月,中国财政学会会长、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撰文指出,作为当前我国经济中的一个突出风险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在疫情后的紧迫性进一步增强。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要任务。会议指出,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遏制增量、化解存量”更是被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
此后,新一轮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由财政部牵头提上日程,存量债务化解稳步推进。
继今年9月底内蒙古打响化债第一枪后,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在全国多地加速推进。截至今年10月末,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已超万亿元,用于偿还拖欠款、纳入隐性债务的非标及城投债券。与此同时,金融系统尤其银行支持地方债化解的工作也已启动,主要通过对相关贷款展期降息及债务置换的形式参与地方债务化解。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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