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暨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永智能”)于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109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以下简称3号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经营情况。半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53亿元,同比增长13.94%,归母净利润554.87万元,同比下降27.51%。公司解释净利润下滑的原因系报告期内锂电设备研发投入较大和子公司研发人员、项目人员薪酬等同比增加所致。公司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1978.55万元,同比下降18.39%,其中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为1506.86万元,同比下降12.33%。同时,自2021年以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截至2023年6月末已累计净流出4.64亿元。
请公司:(1)结合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行业趋势与竞争格局、主要产品价格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费用发生情况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增收不增利、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流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2)结合报告期研发费用的具体内容、研发人员的具体范围等,说明半年报中的相关内容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一致。
2.关于应收账款。半年报显示,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合计5.15亿元,同比增长39.95%,本期营业收入3.53亿元。另外公司提示2023年半年度整体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不及预期,但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新增金额仅618.58万元,同期收回或转回金额1072.64万元。其中公司汽车白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业务的客户及相关方由于资金紧张,公司对其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处于逾期未收回状态。
请公司:(1)结合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季度间收入波动、信用政策等,说明公司应收款项增速较快、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增加收入的情况;(2)结合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交易对方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变化、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实际损失情况等,说明本期回款不及预期的情况下,仅新增计提618.58万元的原因,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补充披露收回或转回金额1072.64万元的明细和款项形成原因,并说明前期对该部分款项的坏账计提是否客观审慎;(4)补充披露汽车白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业务逾期客户及相关方的具体名称、关联关系、对应应收账款金额、逾期金额、具体逾期时间等,并结合前期对其坏账计提情况说明计提的充分性。
3.关于偿债能力。半年报及前期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05%、74.09%、76.04%,逐年上升。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2.83亿元、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1140.52万元,长期借款2.17亿元。同时,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63亿元,低于短期负债余额。
请公司:(1)对比同行业公司,并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有息负债到期情况、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预计经营性现金流、融资能力和计划、资产变现能力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如有,请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并说明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4.关于募投项目进展。前期公告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公司2018年IPO募投项目至今已经过多次变更延期,截至2023年6月末仍余1.51亿元未进行投入,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46.89%。其中“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投入进度分别为37.63%和42.76%,进展缓慢。同时2023年上半年公司投入募集资金仅为83.24万元,对“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未新增投入。
请公司:(1)列示上述两项募投项目截至回函日的建设进度、项目进展是否不及预期、存在的障碍、后续实施计划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效果,结合《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上述项目实施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等论述,说明前期募投项目立项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是否审慎:(2)上述项目将于2023年12月到期,请公司说明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更用途的可能,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已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再次延期风险,若有,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3号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和中介机构对函件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的核查和分析解答,现申请的延期披露时间到期。鉴于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部分回复内容涉及事项仍需综合评估,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工作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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