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0月公司新增合并报表范围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何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朝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英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何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朝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何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朝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英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上述会计政策调整对资产负责表的相应科目进行调整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3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2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至11月0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jmjt@whj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3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3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02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第3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3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2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何勤先生、独立董事李曙衢先生、总裁汪俊先生、财务总监程朝阳先生、董事会秘书周捷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02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至11月0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jmjt@whj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曹洪 王淼
电话/传真:027-84523350
邮箱:ir.jmjt@whj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健民集团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8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3季度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3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9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3季度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3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合规,故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解释16号:
1、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解释1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根据解释16号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主要影响的期初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2、本公司作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发行方,如对此类金融工具确认的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则本公司在确认应付股利时,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等应付股利确认于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对于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含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本公司在修改日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审议委员会意见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新会计政策,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新会计政策。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要求执行新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变更后的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合规,故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1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小儿紫贝宣肺糖浆获批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公司研发的小儿紫贝宣肺糖浆获批上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获批上市的主要内容
药物名称:小儿紫贝宣肺糖浆
剂型:糖浆剂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规格:每1ml相当于饮片0.72g
注册分类:中药1.1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开展了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与安慰剂对照组间比较有统计学差异。本品疏散风热、宣肺止咳,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风热犯肺证的咳嗽,伴咳痰、汗出、咽痛、口渴,舌苔薄黄,脉浮数。该药品的上市为急性支气管炎的咳嗽患儿提供了又一种治疗选择。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药物名称:小儿紫贝宣肺糖浆
功能主治:疏散风热,宣肺止咳。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风热犯肺证咳嗽,伴咳痰、汗出、咽痛、口渴,舌苔薄黄,脉浮数。
小儿紫贝宣肺糖浆由牛蒡子、桑叶、薄荷、荆芥穗、川贝母、紫菀等药材组成,组方来源于国家级名老中医经验方,具有良好的临床应用基础,安全性与有效性得到了充分验证。同时,小儿紫贝宣肺糖浆的系列药理毒理研究及临床试验研究数据表明,本品在治疗小儿急性支气管炎风热犯肺证咳嗽方面疗效显著,并且安全性好,具有较好的临床应用价值。
截至目前,小儿紫贝宣肺糖浆累计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3581.90万元。
三、同类药品市场状况
小儿急性支气管炎风热犯肺证咳嗽,是小儿常见的一种呼吸系统疾病,约占儿科门诊人数的70%至80%,约占儿科门诊呼吸道患者的24%至35%。经积极治疗,患儿多于短期内恢复,若迁延不愈或反复发作可演变成慢性支气管炎,难以治愈。小儿止咳化痰类药物众多,分为化学药品和中成药。根据米内网数据,中国【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乡镇卫生】【中成药】【儿科止咳祛痰用药】年度销售趋势,2020年、2021年、2022年儿科止咳祛痰用药年度销售额分别为20.06亿元、34.00亿元、35.56亿元。
公司本次获批的小儿紫贝宣肺糖浆为全国独家中药创新药,尚未上市销售,故无相关市场数据。
四、药品投产上市的后续安排
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小儿紫贝宣肺糖浆批准上市的相关证书。在小儿紫贝宣肺糖浆上市销售前,公司将进行一系列市场开发工作,并根据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销售,公司争取尽快推进小儿紫贝宣肺糖浆投入生产并上市销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研发的中药1.1类新药小儿紫贝宣肺糖浆获批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产品小儿紫贝宣肺糖浆实现上市销售还需要一系列的生产准备和市场开发工作,本次小儿紫贝宣肺糖浆获批上市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因受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公司产品小儿紫贝宣肺糖浆上市后能否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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