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3年10月21日 03:32 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9%股权。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367.1万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确定。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 本次交易尚无确定交易对象,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 本次交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且挂牌交易能否成功出让尚不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目标公司19%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367.1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成交价格。若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二)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只读类光盘母盘刻录业务,光盘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等,目前处于托管经营状态,与公司聚集的智慧交通业务无法产生业务协同。基于此,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此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收回投资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聚焦智慧交通主营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目标公司19%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持有的目标公司19%股权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收回投资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明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07119005H

成立日期:1998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洪山区关山二路关东工业园3-1楼4楼

法定代表人:汤劲槐

注册资本:5,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只读类光盘母盘刻录业务;从事只读类光盘子盘复制业务;光盘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料、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零备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现持有目标公司19%的股权,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目标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审计,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以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3]第1072号)。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2、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3、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账面总资产为639.82万元,总负债236.65万元,净资产403.17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2,168.74万元,增值1,528.92万元,增值率238.96%;总负债评估值236.65万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932.09万元,增值1,528.92万元,增值率379.22%。

(二)交易定价情况

经综合考量,公司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367.1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成交价格。本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通过对参股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可收回投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资,为公司主业布局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益,维护股东权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降低投资风险,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最终成交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如本次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届时将继续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九点三十分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熊向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房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挂牌转让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20.2485万股股份。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985.145万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确定。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 本次交易尚无确定交易对象,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 本次交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且挂牌交易能否成功出让尚不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目标公司120.2485万股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985.14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成交价格。若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二)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提供光纤数据通信解决方案、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和工业控制通信方案等,与公司聚集的智慧交通业务无法产生业务协同。基于此,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此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收回投资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聚焦智慧交通主营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目标公司120.2485万股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持有的目标公司120.2485万股股份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收回投资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明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67819273

成立日期:2008年07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1078号信息港五期C

座215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骏

注册资本:2,660.651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光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现持有目标公司120.2485万股股份,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本次评估基准日后,目标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2,486.5904万元增至2,660.6517万元,杭州昱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效合伙)持有目标公司6.54%的股权,尚未进行实缴,该事项对评估结论无影响。)

目标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浙江中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以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3]第1275号)。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2、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3、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账面总资产为9,661.46万元,总负债为786.57万元,净资产为8,874.89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0,354.24万元,增值11,479.36万元,增值率129.35%。

(二)交易定价情况

经综合考量,公司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985.14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成交价格。本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通过对参股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可收回投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资,为公司主业布局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益,维护股东权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降低投资风险,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最终成交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如本次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届时将继续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武汉长通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所有的位于汉阳区招商公园1872项目房产(以下简称“目标房产”)。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924.08万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确定。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目标房产。

● 本次交易尚无确定交易对象,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 本次交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且挂牌交易能否成功出让尚不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产业园公司所持位于汉阳区招商公园1872项目房地,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924.0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成交价格。若本次转让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房产。

(二)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了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目标房产。此次交易将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进一步聚焦资源,优化资源配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房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目标房产。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持有的房产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收回投资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明确,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概况

目标房产坐落于汉阳区墨水湖南岸招商公园1872项目A5地块15栋1-4层2室。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5,960,212.61元为目标房产于2023年4月30日的账面价值)

(二)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文件、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产权依据,以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武汉长通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汉阳区招商公园1872的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3)第B00640号)。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10日

2、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3、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10日,目标房产账面原值为688.76万元,账面净值596.02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含税评估价值为924.08 万元,评估增值328.06 万元,增值率55.04%。采用收益法评估,含税评估价值为477.99 万元,评估减值118.03 万元,减值率19.80%。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基础,差异率为93.33%。考虑收益法是预计评估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价值时点后累加得到的房地产价值,由于武汉市居住房地产租售比失衡,故收益法测算的房地产价值不能完全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格,而市场法是通过对评估对象周边类似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作适当的修正得出的,故其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故本次评估舍掉收益法测算结果,以市场法测算结果为评估对象住宅房地产市场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决定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目标房产含税评估结果为924.08万元。

(二)交易定价情况

经综合考量,公司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924.0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成交价格。本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出售房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的目标房产,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聚焦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最终成交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次目标房产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如本次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届时将继续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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