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21日 03: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3-045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公司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戴昕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单独统计了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学良、张凤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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