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06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3-24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伟先生、张颖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叶海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5)。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3-25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2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星虎先生、陈志明先生、王海燕女士、郑华苹女士、陈锡荣先生、薛藩先生及乜君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建祥先生、沈书豪先生、彭松先生、刘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学习证明,其中沈书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将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徐伟先生、张颖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叶海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将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经审查,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六日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沈星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1年11月出生,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椒江区府办财贸科科长;台州市椒江区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台州市椒江区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党工委书记;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党委书记;台州市椒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现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陈志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省化工研究院车间主任、厂长、所长;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海正集团副总经理;2004年8月至今,任海正生材董事兼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诺尔执行董事兼经理、海创达执行董事兼经理。

王海燕: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台州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椒江区新闻中心记者、椒江区新闻中心新闻二部副主任;椒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椒江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研究室主任;现任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郑华苹: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7年7月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赤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广发银行台州分行职工,椒江区国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现任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产业投资部经理,兼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台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市民卡营运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兼经理。

陈锡荣: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3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皖淮南矿务局化工厂车间技术员、助工;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精细所研发人员、专题组长;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助理;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精细所部门助理;中国石化化工事业部生物及精细化工处精细化工专家、副处长;中国石化化工事业部精细化工与煤化工室副经理;现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精细化工与煤化工室经理,并兼任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乜君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投资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农业化工投资部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启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2月至今,任海正生材董事。

薛藩: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3年出生,六级职员,公司律师,本科学历。历任长春应化科技投资主管、投资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长春中科希美镁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吉林省中科应化化工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应化科技党支部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海正生材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建祥: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2年出生,教授,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大学工学院教授。1998年3月至今一直北京大学工作,其中2013年至2018年期间曾任职北京大学工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复合材料力学、细观力学和非均质材料的力学/物理性能方面的教研工作。2021年2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独立董事。

沈书豪: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中企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杰华特(688141)、天泉药业(872952)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独立董事。

彭松: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新闻部记者、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中心副主任、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舆情中心主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时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独立董事。

刘冉: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1年出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研究生学历。历任星展银行企业与投资银行部助理副总裁、九鼎投资上海业务部合伙人助理兼业务总监、上海国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原苍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同时兼任每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乐渊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隆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燕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南菁英(武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独立董事。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

徐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9年出生,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客户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客户经理;2017 年9月至今,任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2022年1月至今兼审计部(风控法务部)副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台州国投职工监事;2021年2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监事会主席。

张颖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9年9月出生,中级会计师,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7年5月,任台州市科登水暖有限公司财务;2017年6月至今,任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

叶海燕: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09年9月,于海正生材化验室任职;2011年4月至2017年1月,于海正药业中药车间化验室任职;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于瑞人堂药店任职;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于滨海卫生院药房任职;2018年6月至今,任海正生材供应链部助理。2021年2月至今,任海正生材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3-2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2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1日

至2023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3年9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邮件上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并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同时附上以下1/2/3/4款所列手续文件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6、如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

邮编:318000

联系人:丁君燕、卢秀剑

电话:0576-88931556

传真:0576-88827723

电子信箱:hisunpla@hisunpharm.com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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