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0日 03:46 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2,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95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形成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3 年8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郁敏珺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2,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950,000.00元(含税)。如在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浦东”)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签署了《〈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五》,经公司与广电浦东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延长原《〈租赁协议〉》所约定的补偿周期延长至2027年8月31日,每年补偿金额如下:2024年补偿金额5,730.93万元,2025年补偿金额5,642.36万元,2026年补偿金额5,642.36万元、2027年补偿金额4,071.59万元,合计金额为21,087.24万元。上述补偿按季支付。

关联董事郁敏珺、郁敏琦、张杰、陆静维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4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68号锦和中心1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

至2023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友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 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原件、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 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原件、委托人 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登记手续遵照前款规定。 (一)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2日 9:00-17:30

2023年9月13日 9:00-17:3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68号锦和中心18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联系人:严一丹

联系电话:021-52399283

电子邮箱:dongban@jinhe.sh.cn

联系传真:021-5238582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 文件,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3年8月2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玉萍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466,445.9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0,683,885.02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2,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95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形成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部市场环境、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形成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部市场环境、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部市场环境、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

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浦东”)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签署了《〈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五》,经公司与广电浦东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延长原《〈租赁协议〉》所约定的补偿周期延长至2027年8月31日,每年补偿金额如下:2024年补偿金额5,730.93万元,2025年补偿金额5,642.36万元,2026年补偿金额5,642.36万元、2027年补偿金额4,071.59万元,合计金额为21,087.24万元。上述补偿按季支付。

●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郁敏珺、郁敏琦、张杰、陆静维进行回避表决。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郁敏珺女士控制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广电浦东存在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即根据前述《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广电浦东对田林路140号地块内(越界创意园)房屋进行拆除并新建办公楼,支付公司补偿款5831.76万元(未经审计,含税),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 该事项尚需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7年7月10日,广电浦东、上海广电创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签署《租赁协议》,公司整体租赁广电浦东持有的田林路140号越界创意园物业并经营管理该园区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因广电浦东在田林路140号地块内(越界创意园)拆除部分房屋、新建办公楼,广电浦东与公司根据2007年《租赁协议》约定,于2016年4月、2017年8月签署《〈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建设期间广电浦东对公司因拆除重建而受到的影响进行补偿。该事项已经2016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广电浦东对田林路140号地块内(越界创意园)部分房屋(即园区内28号楼)进行拆除并新建办公楼,广电浦东与公司根据2007年《租赁协议》约定,于2019年10月签署《〈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三》,约定建设期间广电浦东对公司因拆除重建而受到的影响进行补偿。该事项已经2019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3月9日,广电浦东与公司根据2007年《租赁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双方签署《〈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四》,广电浦东拟拆除越界创意园内其余房屋并新建,广电浦东对公司前期投资改建成本予以一次性补偿2825.41万元;对房屋拆除及建设期内公司的经营损失进行补偿,收回公司承租的物业面积5367平方米并对公司的经营损失进行补偿,两项补偿按季支付,合计如下:2021年3月1日至 2021 年12月31日补偿金额3002.41万元,2022补偿金额3534.61万元,2023年补偿金额3534.61万元。对前述《〈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三》所约定的补偿周期延长两年至 2023年12月31日,每年补偿金额2297.15万元。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8月29日,经公司与广电浦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五》,该协议就原《租赁协议》各项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包括针对广电浦东对越界创意园区内全部房屋进行拆除及建设期内对公司经营造成损失的补偿)周期进行了延长。根据原《租赁协议》及补偿原则,相应补偿周期延长至2027年8月31日,上述补偿按季支付,合计如下:

备注:上述原《租赁协议》包括:《〈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二》、《〈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三》、《〈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四》。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郁敏珺女士控制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公司与广电浦东存在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即根据前述《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广电浦东对田林路140号地块内(越界创意园)房屋进行拆除并新建办公楼,支付公司补偿款5831.76万元(未经审计,含税),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此前,公司披露了《关于越界创意园部分房屋拆除补偿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03)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公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郁敏珺女士担任广电浦东董事长,公司董事郁敏琦女士担任广电浦东总经理。当时广电浦东因关联人交叉任职被认定关联法人,此次关联关系的认定依据发生了改变。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电浦东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广电浦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因房屋拆除、租赁物业收回及建设期内施工将对租赁范围内的租户及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广电浦东对公司损失予以补偿,补偿金额是根据本次所涉及房屋相关平均出租单价、平均出租率等情况,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补偿金额=相应面积对应之前租约继续履行的收入-对应租赁成本-工程摊销成本-物业成本-对应管理成本及税金。

经公司与广电浦东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签订《〈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五》,根据原《租赁协议》及补偿原则,双方约定将补偿周期延长至2027年8月31日,每年补偿金额如下:2024年补偿金额5,730.93万元,2025年补偿金额5,642.36万元,2026年补偿金额5,642.36万元、2027年补偿金额4,071.59万元。上述补偿款按季支付。

上述补偿机制符合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与《〈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二)》、《〈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三》、《〈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四》口径一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8月29日,公司与广电浦东签署《〈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五》,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补偿

双方协商,根据原《租赁协议》所及补偿原则相应补偿周期延长至2027年8月31日,上述补偿按季支付,合计如下:

上述补偿款每年按季支付,每季度末前支付当季度补偿款。

第二条新建房屋委托管理

1、建设期满后,新建房屋将交付乙方并委托乙方对新建房屋实施统一管理,包括: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等,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委托管理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至原租赁协议终止之日同时终止。

第三条其他

1、原《租赁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条款,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且乙方履行上市公司必要程序且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广电浦东进行的该项关联交易价格系根据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五》的相关约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董事长郁敏珺担任广电浦东董事长、公司董事郁敏琦担任广电浦东总经理,补偿款按期支付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郁敏珺、郁敏琦、张杰、陆静维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与广电浦东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五》约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租金补偿价格系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长担任广电浦东董事长、公司董事担任广电浦东总经理,补偿款按期支付风险可控。2、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对本次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3、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广电浦东进行的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延续越界创意园房屋拆除补偿周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682 公司简称:锦和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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